关于公开征集湖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鄂建办〔2019〕6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提高标准化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厅决定筹建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供论证与评估,为有关标准的起草、征求意见、技术性审查,以及标准实施评估、复审、监督等提供更加系统的技术支撑。为了使标委会具有广泛代表性,能够科学合理、公开公正、规范透明地开展工作,省厅将按照“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标委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省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的技术专家。
标委会拟设置19个标准化工作组(详见附件1),各工作组委员不少于15人,其中组长1名,副组长1-3名。
二、标委会委员条件
(一)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2.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4.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二)组长和副组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本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
2.在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具有影响力;
3.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4.熟悉标委会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
5.能够高效、公正履行职责,并能兼顾各方利益。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采取“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由标委会委员候选人填写《湖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见附件2)。
(二)同一委员可申请1至2个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只能申请1个工作组,不能跨工作组兼职。
(三)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表各项内容,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对申请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工作单位与推荐单位公章需一致。
(四)请将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于2019年4月20日前,提交至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另提交同底照片2张(背后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同时将电子文档(word版,含电子版照片)发送至邮箱3495463979@qq.com。
我厅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第一届委员名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云丽、周湘雯
通讯地址:武昌体育馆路2号新凯大厦7楼
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方式:027-87250237
传真:027-87250237
电子邮箱:3495463979@qq.com
附件:
1.湖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
2.湖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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