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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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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建设工程智慧工地费用标准的通知(试行)
发布时间:2023-04-28来源:原创文章

鄂建文〔2023〕1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的建设、评价、应用及管理,以信息化、智能化提升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水平和综合管理效益,助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厅头〔2023〕627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智慧工地费用标准,现将费用计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慧工地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中,与我省18版定额配套使用,也适用于不同定额版本。

 

二、本费用标准是依据《通知》中“智慧工地建设清单(试行)”的内容进行编制,包括基础项、提高项和创新项。基础项是必须达到项,提高项是根据实际情况的选择项,创新项为企业的自主项。

 

三、智慧工地费用=基础项费用+提高项费用+创新项费用

 

其中:基础项费用按计费基础×基础项费率计算,提高项费用按计费基础×实际实施的提高项费率计算,创新项费用据实计算。

 

智慧工地费用计费基础是单项工程的人工费加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

 

四、本费用标准已综合考虑了《通知》中“智慧工地建设清单(试行)”内容与18版费用定额安全文明列项内容重复的部分。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已完成工程量不作调整。

 

六、试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湖北省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附件:

 

1.基础项费率

 

2.提高项费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27日

关于发布湖北省建设工程智慧I地费用标准的通知(试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