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上)
一、湖北建筑业发展回顾
(一)发展成就。
——产业规模持续壮大,支柱地位日益凸显。“十二五”期间,湖北建筑业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等重大战略带来的历史机遇,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形势下,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产业规模大步迈上新台阶。2015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1038.48亿元、实现增加值2040亿元,分别是2010年的2.6倍和2.1倍。2011-2015年,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幅达到20%,增加值年均增长19.86%,分别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的157%、133%。总产值在全国排名由2010年的第7位跃升至2015年的第3位,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始终保持在6.5%以上,企业总数由7575家发展到1.2万多家,从业人员保持在230万人以上。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6.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68%,工程监理企业年营业收入增长4.36%。
——优势企业发展迅速,“十大品牌”影响广泛。“十二五”期间,全省特级总承包企业新增5家,达到17家;一级企业新增257家,达到697家;入选湖北省百强企业新增9家,达到27家。年产值过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达到5家、6家、18家,百亿元建筑企业群不断壮大,千亿元企业崭露头角,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中建三局领军创新、武汉桥建、新洲建筑、钢构集群、孝感劳务、大冶古建、石首防水、黄冈窑炉、凌云幕墙、定向爆破在全国建筑市场中占有较大份额,形成了湖北建筑业“十大品牌”。我省建筑业外向度保持在全国前5位。充分发挥我省建筑业企业门类齐全、央企实力强、抱团“走出去”的优势,统筹协调全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企业海外承揽工程项目形式更加丰富,投资开发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明显增加,全省110多家企业在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承接业务,成功承揽了“中巴经济走廊”等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
——设计建造能力显著提升,工程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十二五”期间,一批大中型建筑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升,在高难度、大体量、技术复杂的超高层建筑、高速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等领域具备完全自有知识产权的设计建造能力,加快拓展地铁、桥梁、市政建设等高端市场领域,成功建设一大批设计理念先进、建造难度大、使用品质高的标志性工程。建立健全了涵盖建筑施工、节能技术、安全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检测标准等方面的地方标准体系。建筑业企业普遍加大科研投入,积极采用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为代表的先进技术,围绕承包项目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提高创新能力,创造大批专利、工法,取得丰硕成果。全省通过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的项目102个,评定出省级工法616项,国家级工法87项,发布省级QC成果553项,其中国家级QC成果174项。实施“精品工程”战略,创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18项、国家优质工程奖24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公共建筑、建筑幕墙2011-2014年)奖78项,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楚天杯”奖640项、装饰工程“楚天杯”(2011-2014年)奖222项。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建筑业的整合发展,建筑品质和建造效率进一步提高。
——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各级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建筑业发展。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召开了全省建筑业发展大会。省住建厅组建了“湖北省建筑产业战略联盟”,全产业链合作、校企合作、银企合作取得积极成效。全省各级住建部门坚持扶优扶强,从资质审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对重点企业培育力度;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工作调度会、情况通报会、现场办理会、立法调研会,谋划产业科学发展、解决行业发展难题、搭建企业合作平台;大力支持企业走出省界国门,积极协调解决我省企业外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政务服务环境不断优化,政风行风明显好转。
——市场监管不断创新,诚信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完善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标后履约监管、市场检查实施导则、施工许可管理、“黑名单”制度、统一开放市场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加强建筑市场执法人员培训,统一执法标准,持续开展全省建筑市场行为检查,实施市场、现场两场联动,联合工商、质监、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加快诚信体系信息化建设步伐,全省按照“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分级负责、资源整合”的原则,建成了涵盖“四大数据库、七大环节、三级建筑市场”的一体化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了与住建部中央数据库联网运行,建筑市场监管方式发生根本性转变。
——质量管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总体可控。“十二五”期间,扎实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两书一牌”制度得到有效落实。2015年,工程质量授权书、承诺书新开工项目签订率达100%;新竣工项目永久性标牌设置率100%,建立了信息档案制度。积极推进质量标准化工作试点,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健全质量安全规章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湖北省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
——节能减排成效明显,绿色环保取得实效。“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建筑节能标准进一步完善。全省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05 万平方米,是“十二五”规划目标的1.34 倍。大型公共建筑节能降耗提速,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3562 项,建筑面积7354 万平方米,是规划目标的1.47 倍。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新增装机容量97 兆瓦,是规划目标的1.49 倍。全省共发展绿色建筑293 个项目,总建筑面积2123 万平方米,取得绿色建筑标识170 项、总建筑面积1541.51 万平方米,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数和总建筑面积分别位列全国第7 位、第8 位,项目覆盖全省16 个市州。新建建筑节能水平稳步提升,新建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由50%提升到65%,2015 年在全省县以上城区全面执行;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引导新型墙材集约发展,全省新型墙材企业数量由1464 家减少到946 家,新型墙材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重提高到86.4%,城镇建筑新型墙材应用率提高到94%。积极推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发展。
(二)主要问题
——行业发展方式粗放。湖北建筑业大而不强,仍属于粗放式劳动密集型产业,企业规模化程度较低,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和生产方式落后,区域发展、驻鄂央企与地方企业发展不平衡,产业现代化程度不高,市场同质化竞争过度,湖北建筑业企业仍以房建为主,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困难较多。企业负担较重,建筑工人技能素质不高、组织化程度低。
——建筑市场痼疾没有根治。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格局依旧,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企业数量不断增长与依法淘汰不合格企业不力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建筑市场执法效力偏弱,建筑市场中“三包一挂”问题依然突出。
——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监管信息化水平不高,工程担保、工程保险、诚信管理等市场配套机制建设进展缓慢,工程招投标不够合理,市场机制在行业准入清出、优胜劣汰方面作用不足。一些县(区)监督能力不足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湖北建筑业发展总体上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着市场风险增多、发展速度放缓的严峻挑战。必须准确把握市场供需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下决心转变依赖低成本要素驱动的粗放增长方式,不断适应新需求、新技术,调整建设能力,创新服务模式;必须积极应对产业结构不合理、创新任务艰巨、优秀人才和优质劳动力供给不足等新挑战,着力在健全市场机制、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升队伍素质、开拓国际市场上取得突破,实现建筑业的转型升级。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中央和湖北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为目标,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为抓手,以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为保障,推动建造方式创新,深化监管方式改革,着力提升建筑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湖北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科学发展是建筑业发展的核心。必须大力推行建筑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业态创新,加快传统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节能技术等融合,以创新带动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必须把握发展新特征,加快转变建筑业生产方式,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全面提升建筑节能减排水平,实现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改革是建筑业发展的动力。必须围绕发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围绕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健全制度体系,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壁垒和障碍,全面推动建筑业改革取得新突破,为建筑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坚持质量安全为本。质量安全是建筑业发展的根本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必须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及制度体系,为建筑业发展夯实基础。
——坚持统筹省内省外及境外三个市场。统一开放是建筑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坚持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消除市场壁垒,营造权力公开、机会均等、规则透明的建筑市场环境。以国家新型城镇化、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等重大战略为引领,积极引导和支持湖北企业走出湖北开拓省外市场,开阔视野、锻炼队伍、提高效益。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引领,统筹协调湖北建筑业企业“走出去”,进军国际市场,提高湖北建筑业企业的对外工程承包能力,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实现省内省外境外三个市场共同发展。
(三)发展目标。
按照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的目标要求,“十三五”时期湖北建筑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市场规模目标。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8%,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5%;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7%;全省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5%;全省建筑企业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年均增长6%,进一步巩固建筑业在全省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
——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促进大型企业做优做强,形成一批以开发建设一体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为业务主体、技术管理领先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专业化施工,推进以特定产品、技术、工艺、工种、设备为基础的专业承包企业快速发展。弘扬工匠精神,培育高素质建筑工人。加强业态创新,推动以“互联网+”为特征的新型建筑承包服务方式和企业不断产生。
——技术进步目标。巩固在超高层房屋建筑、高速公路、桥梁等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加大信息化推广力度,应用BIM技术的新开工项目数量增加。到2020年,建立新技术示范工程80项,编制省级以上工法500项。甲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一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在“十二五”期末基础上提高1个百分点。
——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目标。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部达到节能标准要求,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以上。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以上,新开工全装修成品住宅面积达到3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实现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下降15%以上。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每年增长不低于5%,到2020年,全省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不少于1000万平米;武汉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襄阳市、宜昌市和荆门市达到2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恩施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达到15%以上。
——建筑市场监管目标。完善建筑市场制度管理体系,工程担保、保险制度以及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市场准入制度更加科学完善,统一开放、公平有序的建筑市场规则和格局基本形成。全省建筑工人培训、技能鉴定、职业身份识别、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完善。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基本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质量安全监管目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控制和减少一般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依据国务院颁发的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与建筑业产值挂钩,实现每百亿元产值平均每年死亡人数,由“十二五”的0.45人控制在“十三五”的0.32人以内;“十三五”时期,实现百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十二五”末下降30%的目标。建筑抗灾能力稳步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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