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湖北省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发布形式的通知
鄂建标定[2018]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为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省住建厅办公室《关于发布〈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8项定额的通知》(鄂建办[ 2018 ]27号)精神,现对我省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发布工作作如下调整:
一、材料市场信息价格的调整内容
材料市场信息价格发布形式调整为材料市场信息含税价和除税价两种形式。
(一)含税价是指组成材料信息价格的各项费用均含税额。
(二)除税价是指组成材料信息价格的各项费用均不含税额。。
二、材料市场信息价格发布格式
材料市场信息价格是指通过市场调查、采集、测算和分析后综合确定的,反映当地建筑材料的综合平均价格。材料市场信息价格应与材料品牌价格区别使用。
材料市场信息价格发布的具体格式如下: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价 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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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价(元) |
除税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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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地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联系。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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