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住建厅三大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鄂建文〔2018〕2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武汉市水务局,鄂州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全省三大攻坚战专项实施方案,结合住建行业实际,我们研究制订了《省住建厅三大攻坚战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住建厅三大攻坚战行动方案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17日
附件:
省住建厅三大攻坚战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全省三大攻坚战专项实施方案,结合住建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扣住建系统目标任务,聚焦住建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精准施策、标本兼治,攻坚克难、务求实效,坚决打赢住建领域三大攻坚战。
二、主要目标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一城一策”,全力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防止房价大起大落,着力稳控房地产市场风险。指导各地防范化解市政公用行业PPP项目债务风险,建立完善PPP项目风险预防机制。减少和控制一般安全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到2020年,实现“十三五”房屋市政工程百亿元建筑业产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十二五”下降30%的目标,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秩序。(牵头领导:金涛 牵头单位:房产处)
精准脱贫方面:到2020年,14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全面完成危房改造。所有贫困村全部实施环境整治,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要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牵头领导:黄祥国 牵头单位:村镇处)
污染防治方面:到2020年,县(市)区以上城市中心区域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扬尘防治“六化”率达100%,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5%;实现乡镇污水治理全覆盖,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县级城市建成区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市、县、乡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90%、75%。(牵头领导:傅继成 牵头单位:城建处)
三、工作重点
(一)坚决防范化解住建领域重大风险
1.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省级会商机制,加强市场研判和综合施策,防范化解区域性市场风险。指导各地按照房价稳定、供需平衡的原则,明确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促进房价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相适应、库存消化周期与市场需求相协调。在人口净流入城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引导居民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缓解商品房市场供需矛盾。配合国土部门改进土地供应方式,防止高价地推涨房价。配合金融部门加强资金管控,防止违规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牵头单位:房产处 责任单位:住房保障局、公积金处)
2.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积极配合省财政、发改、金融、审计等部门做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加强行业指导,督促各地住建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关于PPP项目财政可承受的规范性要求,因地制宜在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采用PPP模式,严格执行“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的规定,筑牢风险防范底线。督促各地住建部门开展PPP项目风险隐患排查,积极消化存量债务,严格控制增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的融资担保行为,切实提高PPP项目的运行效益。指导各地住建部门加强投资计划管理,规范项目论证、筛选、申报及基本建设程序,建立完善住建领域PPP项目债务风险的防范化解机制。(牵头单位:计财处 责任单位:村镇处、城建处、设科处、城管局、住保局)
3.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围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既有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交易、公积金提取使用、农村危房改造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全面开展住建领域矛盾风险排查。建立涉稳风险台账,确定矛盾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群体,评估风险等级。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抓到底”要求,扎实开展包案化解稳控工作,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化解时限、管控要求等。抓紧化解处置重大涉稳风险,切实落实包保稳控措施,将人员吸附稳控在当地,防止群体事件发生。(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二)坚决做实住建系统精准脱贫工作
1.扎实推进行业扶贫。稳步推进湖北大别山片区扶贫,认真履行联系单位职责,加强部省沟通,争取住建部等国家层面支持,加强省级部门协作,积极争取项目,及时协调解决各种问题。助推兴山定点扶贫攻坚,会同农业银行等8家定点扶贫责任单位和区域协作扶贫单位,拟定兴山县定点扶贫工作项目清单,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和工作报告制度。指导兴山县科学编制相关专项规划,支持昭君镇国家级特色小镇建设。切实抓好驻点扶贫,积极做好政策宣贯、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认真做好钟祥市九里回族乡民族地区帮扶点、云梦县义堂镇红光村精准扶贫联系点的扶贫工作。扎实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全面组织发动建筑、房产、园林、规划、设计等企事业单位参与村企共建扶贫,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住建企业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帮扶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彰和政策倾斜。(牵头单位:村镇处 责任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2.切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编制《湖北省贫困村规划编制导则》,推行乡村规划建设全过程实施模式。开展农村居民点规划布局研究,配合扶贫部门做好异地扶贫搬迁地的规划选址工作,指导各地住建部门科学编制规划方案,突出乡村风貌与荆楚派民居特色。以从事乡村规划的技术人员为重点开展培训,宣讲精准扶贫政策、农村社会组织管理、农业规模化生产、互联网+农村等知识,提升规划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牵头单位:村镇处 责任单位:规划处)
3.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围绕“安全住房有保障”目标,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住建部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解决14万户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坚持农民自主自愿和政府扶持引导的原则,强化“省级负总责、市县负直接责任、乡镇负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严格“户申请、组评议、村公示、乡审核、县批准”的审批程序,加强基层信息录入人员培训和信息真实情况抽查核查。鼓励各地统筹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重点向深度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倾斜。按照“五个基本”要求,细化监督管理、工程质量、工作责任、检查验收标准,全面加强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单位:村镇处)
4.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编制并严格落实《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按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修建卫生厕所,改善生活条件。因地制宜整治房前屋后环境,绿化美化村庄,提升乡村景观。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发展乡村文化休闲旅游,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责任单位:村镇处)
(三)坚决抓好住建行业污染防治
1.大力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房屋市政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全面推行施工围挡标准化、场地道路全硬化、冲洗设施自动化、降尘处理喷淋化、裸露土地覆盖化、垃圾处理规范化等“六化”措施,切断房屋市政施工扬尘污染源。(责任单位:质安总站、城建处)
2.大力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贯彻落实《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强化技术指导和督办力度,不断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治理的技术支撑体系、运行管理体系、资金保障体系。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收转运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城乡垃圾分类、存量垃圾治理、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工作,探索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行机制。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提高设施规范化标准化运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村镇处)
3.大力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指南》和《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操作指引》要求,加强服务指导和跟踪监管。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生态敏感地区执行更高标准,管网建设实行雨污分流,已建的合流制管网要同步完成改造任务。创新建设运营模式和资金筹措机制,建立财政支持、社会参与、使用者付费相结合的资金筹措与分担机制。大力开展市县住建部门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筹建“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专家委员会”。优化审批流程,推行联评联审,建立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绿色通道。(责任单位:村镇处)
4.大力推进城镇“厕所革命”。 按照“数量充足、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服务到位,卫生环保、如厕文明”的总体目标,建立以独立式和附属式公共厕所为主、社会厕所对外开放为辅的厕所网络格局,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的城镇公共厕所服务体系。统筹布局城镇公厕,加大城镇厕所规划力度,指导各地将厕所建设与城乡景区、公路、车站建设一体规划。加快推进城镇厕所建设,着力破解公厕数量少、布局不合理的难题。推广厕所建设新技术新设备。建立健全城镇厕所相关制度和规范,强化城镇厕所日常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村镇处)
5.大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综合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措施,完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体系。强化信息管理,督促各地按时在“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填报进度,及时处理群众监督反映的问题。加大通报频率,定期通报各地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项目进度情况。加强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治理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城建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住建厅成立三大攻坚战指挥部(名单附后),建立党组书记、厅长李昌海领衔,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弘主抓,分管副厅长和业务处室、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推行“五个一制度”,即每个方面明确一名牵头领导、一个责任处室、一个工作专班、一份行动计划、一份工作清单,全面推进三大攻坚战住建行动。
(二)加强督导考核。建立调度机制,厅办公室承担牵头协调和检查考核工作,每季度对重点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调度,并将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全省住建领域大督查的重要内容,督查情况形成专项报告,督查及考核结果通报各级政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点突出问题实施台账管理。建立乡镇污水、农村垃圾、乡镇公厕、农户改厕等项目库,明确建设规模、投资规模与完成时限,对每项重点任务实行项目化考核。
(三)加强分项支持。对重点项目的建设、维护资金分别明确筹措渠道。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或者省级转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解决,乡镇污水设施运行维护资金实行省级奖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奖补资金由省财政厅、住建厅共同承担。
(四)加强宣传引领。广泛宣传住建领域三大攻坚战的成效和经验,积极推介先进典型。在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注意向群众宣讲三大攻坚战的政策、目标、任务,吸收群众合理化建议,推动住建领域三大攻坚战任务落地落实。
省住建厅三大攻坚战指挥部成员名单
一、三大攻坚战指挥部
指 挥 长:李昌海 党组书记、厅长
常务副指挥长:张 弘 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副指挥长:黄汉桥 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省住建厅纪检组长
黄祥国 党组成员、副厅长
傅继成 党组成员、副厅长
金 涛 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卢修华 副总工程师
曾 龙 办公室主任
余振武 研究室主任
张明豪 法规处处长
邱 实 城乡规划处处长
王 南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张晓曦 城市建设处处长
万应荣 村镇建设处处长
洪盛良 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
陈建军 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
王同初 计划财务处处长
舒和平 人事处处长
杨 东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鲁 宁 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
付建国 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江益东 省建管局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处长
阮 斌 省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叶 兵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石中林 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主任
程超胜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与综合协调、材料综合、督办检查等三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有关工作,曾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处室和单位明确一名干部为办公室联络员。
协调组负责三大攻坚战各项工作的调度安排,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协调组由办公室牵头,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计财处、人事处参与。
材料组负责三大攻坚战的综合材料汇总,掌握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和提出建议,承担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材料组由研究室牵头统筹,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材料综合、城市建设处负责污染防治工作材料综合、村镇建设处负责精准脱贫工作材料综合。
督办组负责三大攻坚战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督办,参与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涉及三大攻坚战工作的相关检查督办。督办组由副总工程师卢修华同志牵头,办公室、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机关党委参与。
二、专项领导小组
在三大攻坚战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三个领导小组。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领导小组
组 长:金 涛 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王 南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成 员:曾 龙 办公室主任
邱 实 城乡规划处处长
张晓曦 城市建设处处长
万应荣 村镇建设处处长
陈建军 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
王同初 计划财务处处长
付建国 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江益东 省建管局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处长
阮 斌 省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叶 兵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程超胜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成员处室和单位明确一名干部为办公室联络员。
(二)精准脱贫领导小组
组 长:黄祥国 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万应荣 村镇建设处处长
成 员:曾 龙 办公室主任
王同初 计划财务处处长
舒和平 人事处处长
杨 东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叶 兵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成员处室和单位明确一名干部为办公室联络员。
(三)污染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傅继成 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张晓曦 城市建设处处长
成 员:张明豪 法规处处长
万应荣 村镇建设处处长
洪盛良 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处长
付建国 省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江益东 省建管局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处长
叶 兵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石中林 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成员处室和单位明确一名干部为办公室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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