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厅字〔2019〕337号)安排,我厅将于9月16日至10月18日对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抽查内容
(一)抽查对象。根据各市州已检查企业名单,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抽查内容。《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厅字〔2019〕337号)中规定的内容。
二、抽查时间及分组情况
(一)抽查时间。9月16日至10月18日,具体抽查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安排。
(二)分组情况。
第一组抽查十堰市、襄阳市、随州市、孝感市
组长:华桦
成员:袁光明、吴健、陆晓绚(联络员:袁光明;联系电话:18062520186)
第二组抽查鄂州市、黄冈市、黄石市、咸宁市、恩施自治州
组长:朱杰峰
成员:左虹、程征、明俊莉(联络员:左虹;联系电话:13995579826)
第三组抽查宜昌市、荆州市、荆门市、潜江市、天门市
组长:柯经安
成员:曹俊达、李卫、王军(联络员:曹俊达;联系电话:18627967537)
武汉市抽查工作于10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有关市州应准备好《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被抽查企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检查记录表》等资料供检查组使用,并指派一名检查人员,参加对本地企业的抽查工作。
(二)被抽查企业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厅字〔2019〕337号)中附件4的要求,准备好相关受检资料。
(三)各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与受检企业充分沟通,公正、合理确定检查结论。
(四)各检查组在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遵守有关制度规定。
附件:各市州被抽查企业名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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